活动宗旨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多年来一直着力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优质的交流和展示平台。继2019年海内外音乐水平考级——少儿声乐大赛、“云上·我心中的歌”——2020年央音考级线上展播等活动后,又于2021年推出了“因乐一起来”——中央音乐学院考级美育成果展演,备受关注,反响热烈。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总体要求,大力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作为中央音乐学院美育教育活动之一,考级委员会将于2022年继续举办第二届“因乐一起来”活动。为进一步聚焦主旨,特将活动更名为第二届“因乐一起来”——2022年中央音乐学院全国考级英才汇演。汇演活动将充分发挥中央音乐学院考级的优势,展示中央音乐学院考级30年来的丰硕成果,全面释放中央音乐学院考级的品牌活力,丰富全民音乐生活,推动社会音乐教育及美育教育的全面发展。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
北京地区活动安排
第二届“因乐一起来”——2022年中央音乐学院全国考级英才汇演分为地区汇演、全国汇演两个阶段。为鼓励更多选手参与地区汇演,本次活动同时开启线上与线下两种方式。成绩优异者可进入全国汇演。更多详情请参见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央音考级App,进入“考级活动”版块进行报名。
可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央音考级App。
三、汇演时间:2022年4月3日至4月5日,汇演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微博/微信公众号。
四、组别设置及曲目要求:
1. 独奏/独唱组
1)西洋乐器组(弦乐/管乐/钢琴/键盘/打击乐)
2)民族乐器组(拉弦/弹拨/吹打)
3)演唱组
学前组:2015年5月1日—2017年5月1日
自选一首作品,曲目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
儿童A组:2013年5月1日—2015年4月30日
自选一首作品,曲目总时长不超过4分钟。
儿童B组:2010年5月1日—2013年4月30日
自选一首作品,曲目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
少年A组:2007年5月1日—2010年4月30日
自选一首作品,曲目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
少年B组:2004年5月1日—2007年4月30日
自选一首作品,曲目总时长不超过7分钟。
青年组:2000年5月1日—2004年4月30日
自选一首作品,曲目总时长不超过7分钟。
成年组:22—50周岁
自选一首作品,曲目总时长不超过7分钟。
中老年组:50周岁以上
自选一首作品,曲目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可看谱)。
2.多人组
四手联弹组:2人
自选一首作品,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可看谱)。
西洋乐器重奏组:2—6人
自选一首作品,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可看谱)。
民族乐器重奏组:2—6人
自选一首作品,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可看谱)。
小组唱:3—10人
自选一首作品,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可看谱)。
乐团组:7—20人
自选一首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可看谱)。
五、报名费用:500元/人
六、报名须知
1. 报名时填写的实名信息将和之后取得的成绩与证书绑定,实名信息提交后不可自主修改,请务必准确慎重填写。
2. 报名后,请及时关注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参加活动。
3. 若因突发疫情等无法举办线下活动,参演者将转为线上汇演。
4. 参演者也可直接报名线上活动。报名成功后,请在4月1日前将演奏/演唱视频发送至kjhd@ccom.edu.cn。逾期未提交视频者,将视为放弃汇演。
视频提交注意事项:
(1) 邮件名称命名格式:姓名+专业+出生年月日。
(2) 视频应为mp4或mov格式。
(3) 视频应在提交前1个月内录制,录制要求如下:
* 横屏或竖屏录制均可,背景光线适中(不要逆光)。
* 画面应保持稳定,将参演者全貌清晰展现。
* 视频应为不间断录制,保证音质清晰;不要使用麦克风或连接其他外置设备,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
* 录制期间请勿转切画面,请勿后期处理视频画面及音频。
* 视频中请勿出现其他无关人员。
(4) 请勿提交与本次活动无关的其他演出视频。
(5) 除中老年组及多人组外,其他组别须背谱演奏/演唱。
5. 地区汇演线上活动的全部视频将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统一组织评审,成绩优异者可进入全国汇演。全国汇演不设线上部分。
6. 地区汇演的线下与线上活动不可重复报名。
7. 如想报名多个专业,可在交费成功后重复报名步骤,在考生科目中选择个人组2或个人组3。
奖励办法
1. 每个汇演组别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单项类奖项若干名,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
2. 获奖人数超过20人的机构或单位可获得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颁发的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活动须知
一、参演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规定顺序参演,届时未到或未提交视频者视为自动放弃参演资格。
二、参演者及陪同人员不得参与现场指导,不得与评委会成员交流或接受辅导。
三、参演选手、陪同人员、伴奏人员、观摩人员等在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四、参演选手在活动期间的健康及安全事宜均由参演人员的监护人/陪同人员自行负责。
五、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的演出活动。
六、未经允许,活动现场不得拍照、录音和录像。
七、组委会有权使用参演选手肖像及选手在活动期间的相关照片、录音、录像等,用于与此次活动相关的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制作视频、编印图册、印制宣传品、活动宣传与展示、在合作媒体平台播放等。
八、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含疫情等)致使本次活动无法进行,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安全附则:建议参演者及陪同人员自行购买相应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损失保险,如发生下列意外,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参演者及陪同人员各自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①因参演者或任何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自身或他人任何财产损失、人身伤害。
②因参演者陪同人员或任何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自身或他人任何财产损失、人身伤害。
十、在本章程的协商、履行过程中,如有认为需要修改的内容,经组委会同意后可修改,并形成章程附件,与章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章程如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组委会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二、凡申请报名参演者在报名表中签名后,即视为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本章程中所有内容,并承诺遵循执行。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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